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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時間: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受理當學年度第二學期自主學習課程申請;8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新學年度第一學期自主學習課程申請。
  • 申請時應繳交「申請暨學分認定表」、「中文歷年成績單」及「課程教學綱要」等審查文件。

 

外語教學系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外語教學系自主學習課程申請暨學分認定表 (Word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