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重要】變更實習申請原則

發布日期 2021-01-12 13:46:00

各位同學好:

近期有個案同學於媒合完成後,因實習類別及場域不如預期,故不前往該單位實習,並且未同時告知該實習單位及系辦,造成實習單位及指導老師困擾,也可能影響本系信譽。

202117日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及系務會議決議:

  1. 同學於媒合完成後,若因故無法如期至實習單位實習,應於媒合後三個工作天內向實習指導老師及實習單位詳細說明無法如期前往實習之緣由,以取得對方諒解,以利系上進行後續行政作業。
  2. 若同學發生上述情事,為公平起見,本系校外實習委員會擬不受理該名同學往後之同實習類別及同機構之申請案,如有特殊情況則不在此列。

為避免影響自己及他人權益,請同學們於申請實習前妥慎考慮,以免喪失申請資格。